关于万豪Q3品牌分的分析
刚仔细看了一下规则,划线部分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stay only once?也就是说为啥有些人品牌分早就到了,但有绝大部分人到现在都还没收到分,是否因为同一品牌你stay了twice?所以不符合规则。
拿我自己举例,我Q3总共入住了万豪,喜来登,福朋,万怡,总共四个品牌。其中福朋入住3次,万怡三次,万豪和喜来登各1次
简单来说,虽然我住了4个品牌,但只有两个品牌满足了截图里划线部分所说的“仅可住宿一次”。换句话说我并没有完成至少3个品牌都只住宿一次,所以我就没有品牌奖励分,大家对照自己的入住记录核查一下觉得我分析得对不?
简而言之就是万豪跟我们耍了个心机,玩了下文字游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