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契税法》第九条:“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,为纳税人签订土地、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。”
《税收征管法》第三十二条: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,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,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,从滞纳税款之日起,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。”
也就是说,签购房合同当天你的纳税义务就形成了。至于之后多少天不交才构成“滞纳”,各地不太一样,新房二手房也不太一样,有的10天,最长的三个月。无论如何,房本下来还不交,妥妥就构成滞纳了。
恭喜恭喜!
PS. 不交契税的房子,就算你拿到了房产证,也不能交易、不能赠与、不能继承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