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初二打算去佛山玩,之前双十一囤了希尔顿自助餐,打算年初二晚去吃,打电话去佛山希尔顿预约餐位,并告知使用第三方券。餐厅前台一问三不知,说要问领导,现场听到她问人领导,领导说不可以用,除夕、年初一、年初二都不可以用。但券明明注明是除夕、年初一不可以用。我反映了情况,她说要再请示上级,迟下反馈。
当天下午,佛山希尔顿致电说,年初二还是不可以用,他们的系统不可以核销券,过来也没用(此为重点),年初三可以。我又在第三方上和客服沟通了,客服说再致电餐厅,然后餐厅过十分钟后改口,说年初二可以用,说工作人员对预约制度了解不到位。
我晕,就是因为我找了第三方客服,所以佛山希尔顿就勉强答应我的要求,朝令夕改,还说系统核销不了。我突然不想去吃了。按制度执行有没有丐难?如果觉得赚少了,可以注明新年期间都不可以用的。但如果卖的时候没注明不可用,就默认可用了,请按合同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