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信用卡薅羊毛,会涉及不定期换卡销卡。个人征信就花了。
按照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 消除个人征信上的信用卡销户记录,需要满足的条件解读
“信用卡销户记录是会永久保存在征信报告上的,除非有新的记录产生,才会在2年内被覆盖,在销户之日起5年后会被系统自动撤销。反之,没有新的记录产生,就算销户过了5年也是可以在征信报告上查到的。持卡人办理信用卡销户手续费后,你的销户记录会在45天后显示在征信上。
那么,信用卡销户成功后都不能用卡,账务也结清了,想产生新纪录的办法就是再到销户的银行,重新申请一张信用卡,办卡之后在2年内继续用卡,就能用新的记录覆盖掉销户记录了。”
这里提到的“办理新卡,并在2年内继续用卡”,这个“2年内继续用卡”的“持续”指的是2年内每年象征性用几次,还是只要办理一张新卡放着就行??大家有谁试过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