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**令
第13号
全面实行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。
对即日起所有重点地区来辽返辽人员,由属地安排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;
未满14天且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,集中隔离补足14天,并尽快进行1次核酸检测。
对所有密切接触者、一般接触者,全部实施集中隔离,全部进行核酸监测。
对发热患者、住院患者、陪护人员、有重点地区旅居史就诊患者全部进行核酸检测。
加紧提升核酸检测能力,核酸检测要在12小时内完成,切实做到应检尽检、应检早检、应检快检。
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
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**
2020年5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