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rispek 发表于 2019-3-28 09:59事情这么简单,还需要纠结,承运方是不是国航?航空里程累积是合同的一部分,除非国航能够证实原告责任,否则凭什么不给人补登。OTA必是被告,收钱了,原告直接要求承运方按照运输合同补登里程,诉求简单明了,其他索赔没戏,至于什么原因,ANA什么鬼,进入法律程序就不需要操心,没有实际意义。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,我去商店A买电视,说送个冰箱,当时没拿,再去拿的时候,A说已经转给商店BCD了,你转给外星人和我也没关系,我和你之间的协议。
所以请仔细审题
第一,楼主的爱人未出示会员卡导致未能在值机时登记,国航没有过失。
第二,过后补登失败,国航是依照合同和联盟协约履行义务,里程被他人冒登至ana,这与国航有何干系?要找也是找那个冒登的人和ana。
第三,你举的例子非常不恰当,和楼主的情况不一致。
你通过一个中介买了商店A的电视,承诺再送台冰箱,可以当时领走,也可以过后来领,或任选伙伴店BCD之一去领一台洗衣机,总之赠品只能领取一次。
你当时没拿,再去拿的时候,A说系统里显示你已经去商店B拿了洗衣机了,所以不能再给你冰箱。此时你跟商店A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了,即到abcd四个店之一领取一台赠品。至于去商店b领洗衣机的那位是“真的你”还是“假的你”,商店a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去鉴别,他只认伙伴联盟系统中商店b的领取记录,那边领走了这边就不会补发。如果你坚持要拿回冰箱,只有去质问商店b到底谁冒充我来领赠品的?贵店核对顾客身份是否存在漏洞?再追查是谁冒领了赠品,他是怎么获得你的信息的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