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17/18往返珠海-海口。从珠海至海口时,通过检查能带的一瓶啫喱水,在第二天从海口至珠海时被拦截并勒令废弃。相关人员告知,他们要看的是容数不是容量,意思是啫喱水瓶子上写着120ml,尽管只有1/4瓶,但依然认定为120ml,是不容许带上飞机的,而且有文件说明。
我的疑问是,珠海至海口我也有拿出来检查了,相关人员是没有问题的,而且海口至珠海我有托运行李,如果知道不能拿上飞机,我就直接一并托运了,是机场的工作人员不一样的操作,导致乘客有损失,海口机场的人说,那他不知道,反正他按规则办事,建议我投诉珠海机场。
我想投诉的是
1,国家文件,为何每个机场解读不一样,执行也不一样,为什么他们的不专业要让乘客承担损失
2,面对乘客的疑问,为什么工作人员这么霸道,让乘客自己去投诉另一个机场解决,搞到好像是乘客错了,他们自己都是机场人员,难道他们不可以沟通确认吗
一瓶啫喱水钱不多,但专业度让人气愤,我要投诉